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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车北上今起申请,最快元旦可驶入广东

澳門日報 2023-03-03


“澳车北上”新闻发布会今日举行

下午2时起接受申请

获批车辆

最快1月1日凌晨零时

可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驶入广东



交通事务局今日上午11时举行“澳车北上”政策新闻发布会,局长林衍新表示,为贯彻落实大湾区发展网要规划要求,进一步促进两地人员车辆往来便利化,“澳车北上”由12月20日下午2时起接受申请,获批的车辆最快1月1日凌晨零时可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驶入广东,预计澳门有8万辆车符合申请资格。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前期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紧密协作,不断推进“澳车北上”政策,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指导支持下,经粤澳两地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先后制定《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粤澳两地政府签署《澳门机动车入出广东协议》,成功打通牌证申领、保险购买、系统建设等关键环节,促使“澳车北上”政策成功落地实施。



澳门居民只要年满18周岁、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可为本人登记持有的一辆澳门私家车申请入出内地牌证,没有投资纳税及特定身份等条件限制;一辆车可配两名驾驶人。
“澳车北上”实行临时入境牌证电子化,牌证有效期与所购买的“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车辆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可以多次入出广东,但停留期限不得超过牌证有效期;每次入境广东后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且每年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
此外,具有“澳车北上”资格的车辆享有“免担保”政策,即不用向内地海关提供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并享有跨境车辆保险“等效先认”政策;通关方面实行“共享共用、属地办理”,珠澳口岸通关共享共用一张电子识别标签。

为便民申请,所有申请手续和预约通关均可于“澳车北上”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网站或“澳车北上”App办理。



保险公司推粤澳跨境车险


配合“澳车北上”的实施,澳门金融管理局已协调澳门保险公司推出“粤澳跨境车险产品”。在“等效先认”政策下,粤澳跨境车险产品的效力等同内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澳门车主可向其购买汽车民事责任保险、且已获许经营“澳车北上”产品的保险公司了解详情及投保。



跨境车险为澳门车险附加险



粤澳跨境车险产品是澳门汽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附加保险,适用于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广东省行驶的特定澳门机动车辆,车主可向其购买汽车民事责任保险、且已获许经营“澳车北上”产品的保险公司了解详情及投保。


粤澳跨境车险产品包括“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及“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前者属强制性,购买后,澳门机动车辆方可于内地行驶;后者属选择性,车主可按自身需要选择是否购买。


金管局已开通“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专题网页”https://www.amcm.gov.mo/zh-hant/insurance-sector/crossbordervehicle,列出参与提供“澳车北上”产品的澳门保险公司及联络资讯,同时载有投保须知、问题集及图文包,方便市民了解详情。 



需上传车险资料完成申请流程



车主透过“澳车北上”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作出申请的过程中,将收到短讯、电邮及系统通知,提醒上载粤澳跨境车险资料,以继续申请流程。申请资格及手续详情,可浏览交通事务局澳车北上专题网页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








特区政府感谢中央公布澳车北上政策

创设澳人生活新空间



中央今日公布“澳车北上”管理办法,即日起接受澳门私家车申请。行政长官贺一诚表示,衷心感谢国务院港澳办、澳门中联办、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对特区的宝贵指导和大力支持,“澳车北上”政策将为澳门居民生活创造新的空间,有利于澳门参与大湾区建设,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贺一诚表示,国家是澳门的坚强后盾,中央时刻关心澳门,继今年9月23日公布支持澳门疫后经济复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等一系列惠澳措施后,特区政府在庆祝澳门特区成立23周年之际再次迎来好消息,中央公布“澳车北上”政策,再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澳门特区的关心和支持,是对广大澳门居民关切的积极回应,为澳门居民在内地,尤其在大湾区作短期商务、学习、工作、生活和旅游提供更多便利,提供新的生活空间,有助促进大湾区内城市之间的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满足澳门居民驾车进出内地的需求。澳方早于2018年收到广东省交通厅公安管理局《关于征求澳门私家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来往广东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意见的函》,广东省在2020年11月公布了《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澳门特区政府持续与中央相关部委和广东省相关部门就此项工作保持紧密沟通,进行了多次商讨研究,至2022年底落实相关政策。按政策实施安排,2023年1月1日起澳门的非营运小型载客车辆,可按照管理办法进入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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